029-68255868

13700282685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08-14   |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   阅读次数:1014

   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一、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纸质资料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同时完成网络申报纸质资料申报。网络、纸质材料初审合格方可进入认定评审程序。

  2. 二、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6年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三)能够对认定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并能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涉密企业。

  三、申报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瑞通服务项目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 验证码

咨询热线:

029-68255868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号绿地领海大厦1幢11505室

联系人:宋经理

手   机:13700282685

电   话:029-68255868,68255869

邮   箱:sxrtxk@126.com   QQ群:530981996

  • 订阅号二维码

    订阅号二维码

  • 服务号二维码

    服务号二维码

© Copyright 2018-2024陕西瑞通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陕ICP备17023762号-1    技术支持:至成科技   
029-6825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