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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相关精神,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结合西安高新区产业布局,激发区内企业科技创新动能,根据《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以培育新产业为支撑,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实现路径,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区优势主导产业,以及光子、人工智能、增材制造、传感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信息、未来空间、未来智造、未来健康、未来能源、未来材料六大未来产业。
二、资助支持标准
(一)对单个项目申报企业年度资助支持总额不超过决策会决策时企业上年度末(2024年末)研发费用总额的50%(含50%),且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
(二)单个项目申报企业在2025年度只能获得一次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西安高新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股权结构清晰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管理、科研、财务、风险防范等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负责人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四)符合西安高新区“55611”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方向;
(五)应满足以下企业设立及财务标准:
1、设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年(含8年),其中申请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企业成立年限为2017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含300人)、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
4、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或年度研发费用占年度营业收入的3%以上(含3%)。
四、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请于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24:00前通过“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同时在线填写信息内容并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提醒:承诺书需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二)初审
线上填报后进行初审并核验相关信息;
(三)专家评审
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决策评议
综合评审结果报决策委员会评议,评议结果待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支持名单并公示。
附件:1、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提交材料清单
2、项目申报资料填写模板
3、承诺书模板
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2025年6月3日
附件2、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填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