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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奖励
—— 政策支持 ——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补短板实施创新能力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市办字〔2017〕235号),对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奖励。
第一条 研发经费(R&D)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本办法所指研发经费的归集、核算、管理和使用等要求,依据国家部委和省市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条 补助奖励对象和范围。
1.补助奖励对象为注册地在西安市辖区内,并纳入市统计局研发投入经费统计调查范围,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2.申请企业须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辅助账或专项账,且研发经费投入符合统计和财务管理要求,如实归集企业内部研发经费,申请补助奖励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不得与关联公司重复核算。
3.补助奖励年度新增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列入补助范围。补助奖励年度是指企业实际研发经费投入年度,补助奖励资金在补助奖励年度次年兑现。
4.申请企业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条 补助奖励方式为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和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励。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是对企业补助奖励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按比例给予的补助;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励是对企业补助奖励年度较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按比例给予的奖励;在核定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时,企业获得的财政资金不计入补助奖励基数。
补助和奖励金额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向下取整兑现。
第四条 补助资金计算方法。
1.研发经费投入不足5000万元,按研发经费投入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
2.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0万元(含),不足2亿元,按研发经费投入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研发经费投入高于2亿元(含)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第五条 增量奖励资金计算方法:按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2%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年度前一年度企业无研发经费投入的,不列入增量奖励范围。
2019年度西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名单